各部门、单位:

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2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我院申报的计划均为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条件

1、选题学术思想新颖,符合省、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较大的应用前景。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院在岗教师和科技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3、课题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要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

4、项目负责人无主持在研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请的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具体参见《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

(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院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并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

3、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协调参加研究工作的人员组成课题组,且必须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具体参见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三、不受理的条件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申报程序、报送时间及地点

1、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相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需签字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自签字。科技计划项目请按3万元经费进行概算,人文社科项目请按0.5万元进行概算。

2、为防止重复和低水平研究项目申报,申请科技计划项目需同时提交查新报告,查新报告须由济宁市科学技术情报所出具,大约需10天左右的时间,费用300元左右,查新联系电话:3292835。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不需查新。

3、为确保我院申报项目能够如期上报,请科技类项目申请人于2月20上午11:00日前将书面《申请书》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行政办公楼411室,联系电话:3617920,联系人:黄常勇),查新报告一并提交。人文社科类申请人2月24日上午11:0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上述两类项目申报人均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dlgzykyc@163.com

五、其他事项

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处要求,对承担的省高校科研计划在研项目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须报送在研项目进展报告一式2份,报送时间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