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同学:

根据我校2013届毕业生返校时间及工作进程计划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汽车工程学院2013届毕业生返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报告答辩工作。

(1)返校时间。2013年7月4日下午3:40前到校向辅导员报到。届时将严格考勤。

(2)集合开会时间。7月4日下午4:00在1号楼一楼阶梯教室召开本院全体毕业生会,安排毕业实习报告答辩及相关工作,公布由学院统一抽取而确定的参加汇报学生名单。

(3)毕业实习报告答辩时间。7月5日上午8:30—12:30正式进行毕业实习汇报。过时,不再予以安排毕业实习汇报。

(4)毕业实习报告答辩学生名单。由学院随机抽取和自愿报名参加相结合的方式予以确定,其中随机抽取的学生人数不少于全体毕业生总数的20﹪,其余未被抽到的同学可以自愿报名参加毕业实习汇报。

(5)成绩确定。根据现场汇报和毕业实习报告质量,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予以确定,其中优秀者仅限于从参加汇报的人员中产生。未参加汇报学生的成绩,由指导教师参照答辩标准予以确定。

(6)其他相关事宜。本届毕业实习报告评审委员会拟分成两个工作组,成员由校内专业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每位同学均须备好符合格式要求的毕业实习报告“纸质和电子稿”各1份,以及8分钟左右的毕业实习报告答辩演示文稿(PPT)。严格执行毕业实习(报告)单独记学分制度,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请各位毕业生同学在返校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毕业综合实习成绩确定工作。

(1)各班按时登记审核实习单位信息,收齐“签署意见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鉴定报告表(一式两份)、毕业实习报告等书面材料返校时一并带回交辅导员(班主任),由辅导员(班主任)于7月4日下午5:00点前统一交到汽车工程学院教学科。

(2)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考核成绩(占20%)和毕业实习报告评定成绩(占80%)两部分构成。前者由指导教师依据实习单位评价意见或考核等次确定,后者由毕业实习报告评审委员会确定。毕业实习报告的成绩评定,采取学生现场汇报、答辩和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未按时上交实习鉴定报告表、毕业实习报告者,不予确定毕业实习成绩。

(3)严格执行毕业实习单独记学分制度,成绩不及格者或缺少此项成绩者,不予毕业。

三、毕业鉴定等工作。7月5日至7月8日,统一进行补考、补交费用、毕业教育、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办理毕业手续等。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节点,按照学校的统一进程安排表执行。

未尽事宜,请各位同学随时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

汽车工程学院

2013年6月19日